新闻中心

成功案例


推荐产品

联系灵创照明

灵创照明
全国服务热线:400-996-9936

传真:0760-22383274

邮箱:2355279462@qq.com

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曹二均都沙工业区南四街18号4F

行业新闻

城市制高空间的夜景照明规划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7-06    浏览次数:

抛开有关城市高层建筑群合理性的争论,无论是自然的,还是人工的,制高空间的中心构筑物往往是现阶段整个城市中极具特色的元素。因此,对于城市照明而言,更重要的是如何在夜间将这种城市特色空间加以描述和开发利用。笔者基于城市制高空间的特性,结合城市夜空间自身的特点和相关要求,主要从城市夜空间的整体认知和城市夜间形象两个方面展开探讨,用以指导对该类空间的照明规划、设计和研究。

制高空间与城市夜空间的整体认知性

“城市制高空间包括城市空间环境中的自然要素和人工要素。前者是指城市范围内的山或山丘之上;而后者主要包括高层建筑和电视、电信塔(楼)、纪念碑等广义建筑物的顶部空间。”一方面如果从格式塔心理学的图底关系来说,图形是被感知的中心,背景则是衬托。制高空间的特殊形态使得人在感知城市的过程中,很自然地将其作为形成城市整体意象的重要元素。而这一元素对城市夜空间的整体认知更为重要,它可以作为外部观察的参照点。

另一方面,制高空间可以作为感知整个城市夜空间的场所。布洛诺·塞维在《建筑空间论》中指出,建筑领域里的空间概念不仅仅是“实体的反面”,对人类而言,它总是一种活跃而积极的物质,是我们生活在其间的一种现实存在。制高空间作为城市空间的有机组成部分,与建筑空间一样,其本质也是开放性、参与性的。

1.1 制高空间的参照作用

制高空间的灯光描述更容易让那些在城市的夜晚中行走的人产生方向感和整体感,这是其功能性作用所在,同时,可以体现出城市的人文关怀。即我们除了要使人们明确其所在道路的方向,还应该让人们能够清楚地判断出自己在城市整体结构中的位置。对城市中特定位置的高层建筑或位于自然高地的构筑物进行照明设计,从而建立整套参照标识体系。这样的规划定位有利于人们进行交通定位,进而在人的脑海中形成清晰的城市认知地图。

1.2 感知城市夜空间的场所

城市总体夜景观的形成需要为人们提供良好的观察点,而鸟瞰的方式更易于把握夜间城市的整体结构。毫无疑问,无论是山顶处的观景点还是建筑高层,或电视、电信塔楼的观景平台,都可以为人们提供俯视城市夜景观、感知城市整体夜空间的条件。观景的地方不仅可以作为市民休闲娱乐的场所,更重要的是可以成为观察者掌握城市夜空间结构的平台。同时,这样的夜景视点也可以作为早期规划设计的出发点和后期主观评价的观察点。

1.2.1 提供特定的观景场所

英国人纽拜在《对于风景的一种理解》中提出,风景中的观赏者同时扮演着“猎人”和“猎物”的双重角色。作为“猎人”,因为人是对风景的一种猎取;同时,人又是风景中的一部分,成为别的“猎人”眼中的“猎物”。这种观景场所的建立,就场所精神的实质而言,是使人能够确定方位,得到环境的认同感。在城市夜景观的规划中,选择合适的位置、提供一个可以观赏的场所是规划中的重要环节。

1.2.2 规划设计视界范围内的夜景观

作为人们鸟瞰城市的场所,要从视觉艺术规律出发来分析观景场所的位置设置、视线和视角等相关问题。同时应该结合照明设计的特点,分析视界范围内不同载体的亮度和光色的选择,构成近、中、远多层次的景观变化。明代造园巨匠计成所提倡“因、借、体、宜”原则,所谓“园林巧于因借,精在体宜”。“因”就是因地制宜;“借”就是借景取胜;“体”就是规划得体;“宜”就是布置合宜。一些古典园林的设计手法不仅对现代建筑影响深远,同样值得城市的景观照明设计者借鉴。例如,重庆的景观照明规划中,将一棵树观景台作为夜景观的视点,以此把整个山城夜景分为五个层次并依次进行照明设计。

制高空间与城市夜空间的意象性

就城市设计的范围而言,制高空间的意象性意味着它在一个邻里、一个区域或整个城市的总体观感中鲜明和独特的标志地位。意象性的概念是凯文·林奇首次提出的,他在《城市意象》中指出:“在重建城市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有可能赋予城市一种适宜的形态,使其有助于城市的意象组织,而不是更加尴尬。”《辞海》中将“形态”解释为“形状和神态”、“也指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的表现形式”。在这种意义上,城市照明的实践也是对城市空间形态的再设计,对城市形象的再塑造,而且夜空间的形象塑造更能体现“收嘉去俗,开蔽收合”的设计手法。 

2.1 创建夜景观的标志性节点

城市制高空间占据了整个城市空间的绝对优势和最有特征的部位,在人们的心中极易形成某种特殊符号,从而成为该区域或城市的标志。进行照明设计时,应该注意建筑物中心造型多角视景的设计原则,注意远与近、动与静的视觉效果。 

例如高层建筑的照明设计。高层建筑可以分为裙房、塔楼和屋顶,这里着重讨论后两部分。塔楼的灯光处理要解决好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四个面的光照强度问题,即每个立面均有灯光效果以满足多视角观察。当然也可以考虑主次分明,使主立面的光照强度大于其他面;另一个是塔身过高引起灯光强度衰减的问题,这样会造成塔身上部照度不足。解决问题的方法一般是在同一灯位设置大功率聚光投射灯进行补光,如果建筑自身有分段处理,应该尽量利用建筑分段处布置灯具。对于屋顶部分的照明,首先应该使其具有足够的亮度,其次应该注意对基座及底部做照明处理;另外还可以针对顶部的构架或网架做投射处理,如果是全玻璃材料的塔楼,应当使用内透光的照明方式,可以考虑将透光光源图案化布置。

此外,具有象征意义的空间能够增强空间的可意象性,因此城市夜空间的意象性还与制高空间的象征性有着必然的联系。某些高层建筑及其周围的空间有着各种不同的象征性,从而表现其本身所处的区域或整个城市以至整个国家的经济技术状况、文化历史背景等。就象纽约帝国大厦的建成,它反映着美国正在告别萧条的经济状态,预示着将过渡到更为昌盛的时代。可以通过照明设计的手段将特定节点的象征意义表达出来,向人们展现一个具有特定涵义的夜景观。

2.2 塑造夜晚的城市天际线

高层建筑大量建成后,其本身的高度使人们观察城市的视点不断上升,“第五立面”的景观价值被充分认知。对于城市照明,它不仅开阔了城市夜景观的视角,也增强了城市夜空间的可意象性。从更远、更广阔的视角来看,建筑顶部的照明组成了一个大尺度的城市夜晚轮廓线,例如香港夜景天际线(见图2)和西雅图夜景天际线(见图3),也成为了该地区环境整体意象的特征要素。同时,夜空中醒目的制高空间也会引起城市人多种多样的情感反映。比如很多人会在看到曼哈顿夜晚的天际线后对生活充满了信心和勇气,而且夜色中被照亮的高层建筑也充分满足了人们炫耀实力的心理需要。但是呈现在夜晚的城市天际线不是一个平面的线性要素,而是一个有深度、有层次的三维空间模式。因此在进行照明设计时要注意多视角观察的设计原则。

在描述城市天际线时,首先要选择合理的可视点,然后依此进行照明设计。因此要依据主视点视界范围内天际线的连续、起伏、和谐等美学上的要求,而且还应该注意分析影响可视效果的技术数据,譬如亮度、对比度等。例如从图底理论的观点来看,城市天际线是图形而天空作为背景。据天津大学建筑技术科学研究所的研究成果,主体与背景的合理亮度比例应在3∶1~5∶1之间。重庆大学在计算中心区夜景亮度控制值时选择了一棵树观景台作为主视点,在观测渝中半岛时,得到天空亮度平均值为0.55cd/m2,背景较暗。因此在一棵树观察中心区天际轮廓线的亮度达到1.65~2.75cd/m2时,即可满足形成较为突出的天际轮廓线层次的景观效果。但是由于观察点的距离和重庆的气候条件及污染情况,光通过这段距离的大气时,由于大气微粒的散射和吸收而产生衰减,由此推算出的合理亮度应为40cd/m2。

3、结束语

现阶段,我国大多数城市的景观照明对该类空间的研究、规划和设计开始逐渐受到重视,然而更多的是倾向于照明设计的艺术性,对观景视线的组织关注不够多,甚至会出现没有可以鸟瞰城市夜空间的有效场所。例如在唐山景观照明规划中,经过实际调研和反复分析,决定开发可以鸟瞰城市的自然制高点——凤凰山顶的亭子作为观景平台,同时开发山脊线为观景视廊,并对观景场所本身进行人性化的照明设计,使其能够成为吸引市民和游人的场所,同时实现观景与景观的相互转换。

随着经济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建筑师和规划师们的想象力及设计能力得以充分发挥,而对于城市照明规划与设计人员来说,却始终处于被动地位。如果照明规划与设计人员在建筑方案和规划方案设计的初期就参与其中,选择已有建筑顶部空间或设计适宜的观景平台,分析并解决在视界范围内不同区域的整体定位等问题,这样在进行制高空间照明设计时就可以避免许多问题的出现,从而有效保证实现最初的整体方案构想。

上一篇:小区LED数码管亮化工程设计案例分析

下一篇:夜景照明的局部设计

首页 | 关于灵创 | 产品中心 | 新闻中心 | 成功案例 | 视频专区 | 联系我们SITEMAP | XML | RSS1 | RSS2 | A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