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照明3大误区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6-29 浏览次数:
误区一越亮越好
詹庆旋说:“不加分析地认为越亮越好是景观照明的最大误区。亮度过高,不仅破坏了视觉适应的平衡,导致视觉中心和亮度层次的缺失,不能形成美感,而且浪费能源。”
光污染是上世纪70年代国际天文学会首先提出的。当时由于大城市过多使用灯光,使天空太亮,看不见星星,从而影响了天文的观测、航空等,很多天文台因此被迫停止工作。光污染不仅破坏了自然的夜空美景,也浪费了大量的电力资源。由于亮度过高造成的眩光往往会对驾驶员造成视觉干扰,还会影响为交通运输提供视觉信息的信号灯、灯塔和灯光标志等的正常工作,降低其工作效能,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误区二越多越好
“景观照明是为了突出城市的特点,不一定什么地方都要亮。”詹庆旋认为景观照明要精选当地最有价值的景观进行照明,以突出每个城市的不同特点。因为照明不是城市面貌的主角,而只是表现城市白天和晚上不同面貌的手段。白天的太阳光不可控制,而晚上的灯光
则可以根据需要来设计,因此显得更加重要。
以北京和上海为例,詹庆旋介绍说,北京是历史文化名城,南北中轴线保留了这个城市完整的文化格局,现在北京夜景照明的重点就在这条中轴线上,如故宫、天坛、钟楼、鼓楼、景山的夜景照明效果还不错。而上海是一个经济大都市,它的主要特色体现在黄浦江两岸,一边是现代化的浦东,一边是老上海外滩,这个区域拥有东方之珠、经贸大厦等现代建筑群,上海的景观照明突出的则是现代化经济大都市的繁荣。
误区三越闹越好
文化品位浅薄,“越热闹越好”、“越花哨越好”是景观照明的另一个误区。有些城市对照明寄予过高、过重的期待,指望用五彩缤纷的椰子灯、礼花灯来装点美化城市的景观,夜景灯光到处红红绿绿、跳跃、闪烁、扫描,显示出一派浮华浮躁的心态,实在不可取。因为景观照明设施是一项长久性的城市基础设施而不是临时搭建的节庆灯饰。景观照明的对象是建筑、广场、街道、园林绿化等城市的景观元素,它们才是照明的载体,是第一位的,照明就要突出这些景观,而不是喧宾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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