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行道的分类与照明要点
来源:http://www.led-li.cn/ 作者:灵创照明 时间:2018-05-25 浏览次数:
光照水平、光源与灯具类型、光照图式与步行空间类型关系密切,因此将步行道过行分类很有必要。
一、 小径、游路
用于人们散步和景观视看的小路,如城市绿地或公园中的路径,路面很窄,一般有用卵石或其他石材铺装,照明的级别最低,强调符合安全照明的标准,营造幽静的光环境。
二、 步道、通道
路面比小径要宽,主要是指通向建筑物入口或区域的主要道路如各专用步道和通道,由于是过渡性质的人行步道,照度应控制在适当的水平,灯具的选型,既要考虑建筑,又要考虑与之连接的道路灯具之间的协调。
三、 人行道
与城市干道配合专门设置的中宽人行步道,路面的铺装简洁,在道路交叉口处铺装的形式和材料常常会加以变化,另外还有专门铺设的盲道,这类步行空间的照明设计应该项为行人提供足够的照明,保证安全,特别是步车混合型号的人行道,路面的光照应与机动车道加以协调,同时宜在道路交叉口处设置安全警示照明(图6-1)
四、 居住区道路
主要是指城市住宅区内供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的道路和步道,照明的目的主要是确保行人安全步行,识别彼此面部,能正确定方位和防止犯罪活动。
五、 滨水步道
指位于水体旁的步行道路,这类步行道的照明除了考虑以上步行道所涉用的要求之外,应特别考虑水面倒影的设计。
六、 专用步行空间——商业街、城市广场
为了排除机动画及非机动车的干扰,在城市中设置专供人休闲步行消费的空间,如城市的商业街,步行街的形态可以是没有顶盖的开放型,也可以是有顶盖的封闭型,另外,结合城市地下空间而设置复合式商业的空间,也可以归属此类,城市广场也是专门用于城市居民休闲步行的空间,同时又具有集会的功能,这类专用步行空间的照明不仅要提供安全可靠的照明,还要满足视觉舒适的要求。
七、 高架步行空间
高架步行空间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a.人与车采取垂直的立体分离的独立式高架步行空间;b.跨越通道的高架通行栈桥;c.架于两幢建筑物之间的过街楼,即空中走廊,高架步行空间的照明特别强调桥面照度的均匀,避免眩光,保证行人通过的安全。
八、 人行地下通道
人科地下通道是与城市道路垂直分离而设置的独立的地下街道,专供行人跨越汽车通
道的人行地道,照明的设计应该注意视觉知应的问题,如明适应和暗适应,另外,在地下通道的出入口入,应着重加强安全性照明和引导性照明。
照明设计师应该将光照水平,光源与灯具选型,光照图式与步行道路的类型相结合,步行道的功能与机动车道相比具有非正式或体闲的功能特质和布置方式,因此照明的风格也应该符合这种特性,除了中杆步道灯之外,易于布置小尺度的低位光照灯具,如小于人体尺度的灯具,在道路照明中,我们特别强调路面照度的均匀性,但是步行空间的道路可以不必太追求这种均匀度,城市中机动车道旁的人行道要求均匀的光照,照明器应该安装在高于人体高度的立杆上,其光照具有很好的均匀度,这种杆式照明可以纯粹是功能性的,也可以是兼顾景观装饰性的,专用步行空间的照明需要较高的照度水平和较均匀的光照,灯具的选型应具有独特性和标志性,城为整个环境中的视觉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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